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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个人经历:
张日军,男,44岁,山东星河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,高级律师,研究生学历。91年3月开始从事军事法律顾问和军队律师工作,曾任海军副团职军官,中校军衔。为解放军首批公告的执业律师之一。98年转业到烟台仲裁委员会任副科长。2000年从机关辞职做律师。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、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山东法制报社特邀记者。烟台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特邀律师。被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聘请为创业培训志愿团法律专家。
二、担任法律顾问和办案情况:
曾先后担任过海军航空工程学院(军级单位)、海军烟台四0七医院、海军烟台二马路干休所、海军海滨楼招待所、烟台地质疗养院、山东省第三地质勘测院、烟台顺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、烟台三山爆破工程有限公司、烟台热工设备有限公司、烟台日新玻璃有限公司、烟台东晓木业有限公司、烟台绿林工具有限公司、烟台东兴经贸有限公司、烟台市南海实业总公司、烟台市鲁峰实业总公司、烟台外贸冷藏厂、烟台外贸第二冷藏厂、烟台市粮油机械厂、烟台市明发气动原件厂、烟台市芝罘石墨制品厂、烟台市海利达不锈钢制品厂、烟台绿食农林有限公司、烟台华诺科技有限公司、世回尧下曲家村委会、鲁峰居委会、黄务刘家居委会、莱山金桥居委会、烟台法律网站、山东法制报烟台工作站、中国食品信息网站等军队和地方几十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,承办刑事、民事、经济、房地产等诉讼和非诉讼案件1000多件。
三、主要著作:
著有《法学概论与实务》(副主编)、《实用法律基础》和《军队律师办案100例》、《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法律实务指南》、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最新司法解释问答》、《交通事故处理常用法律知识问答》等书,先后在国家和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论文、案例评析等文章50余篇。
四、主要强项:
擅长担任各级政府、企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,承办刑事辩护、国内外贸易、交通事故赔偿和房地产类案件。
五、目标和风格:
“诚信、优质、高效、服务”。
六、处事原则
大小事认真,公私事分明;做人走正道,办事讲公道。
七、心愿
真诚与当事人交朋友,认真为当事人服好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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