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台市明发气动元件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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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者:刘   发表于:2007-10-14 8:46:30
留言标题: 拖欠工资
留言内容:
我在一个私人单位旷工三天,那个公司三天旷工是自动离职。我三天后去公司他不要我拉。而切一个半月的工资也不给我拉,哦该怎么半。忘帮助我。急回
写信给我 2007-10-14 8:35:47 第一,你旷工三天,这是违反劳动纪律的,应当受到用人单位的批评教育,应当受到用人单位的行政处罚,如检查\罚款等;第二,单位规定旷工三天是自动离职,这是错误的,退一步讲,即使离职,解除劳动合同关系,单位也应当按程序规定办理;第三,单位拖欠你一个半月的工资不给,这是错误的,况且,根据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之规定,单位拖欠工资,你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,你可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,以单位不发工资为由,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,支付拖欠工资,缴纳社会养老保险,支付经济补偿金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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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者:jonezl   发表于:2006-3-23 0:00:00
留言标题: 16岁的王某因殴斗制人死亡能判死刑吗?
留言内容:
我的朋友王某,今年16周岁,因与他人呕斗用刀将别人砍死,后被公安
机关抓获,请问张律师我朋友王某能判死刑吗?
写信给我     根据我国刑法第49条“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
候怀孕的妇女,不适用死刑”的规定,王某是不能判死刑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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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者:fadchina   发表于:2006-3-23 0:00:00
留言标题: 本网案例讨论栏目开通了!
留言内容:
本网案例讨论栏目开通了!欢迎广大客户朋友踊跃参与案例讨论,发表你
的见解,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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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者:系统管理员   发表于:2006-3-2 0:00:00
留言标题: 留言板测试
留言内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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